思茅区:落实实名举报奖励 激发群众参与监督动力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1/29 17:15:00

“作为一名公民,我有义务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身边的腐败问题,希望你们能‘为民除害’”。2022年2月,一位实名举报人向思茅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递交了举报材料。

根据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及时转相应的纪检监察室办理。承办部门严格按照“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等规定,经过缜密调查核实,查清该名被反映人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您举报的问题经查属实,被反映人犯受贿罪,被思茅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在按规定给予您人民币3000元的奖励……”近日,该案专案组组长到实名检举控告人住所地为其发放奖励。

他也成了全区首例实名检举控告受奖者。

为提倡实名检举控告、鼓励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2022年,思茅区纪委监委、思茅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实名检举控告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定义、实名检举控告人的义务、条件及奖励的范围、奖励金额,和经费列支渠道等予以明确。

《办法》规定,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的,反映人民群众身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对反腐败斗争和纠正不正之风发挥重要作用,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实名检举控告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结合思茅区工作实际,考虑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部分案件案值较小,部分违纪案件不涉及经济损失及退赃、追缴财物,将未挽回经济损失的案件奖金拟定为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实名检举控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准确性、可查性较高,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实名检举控告正成为思茅区惩治腐败的重要渠道。2022年以来,思茅区纪委监委共收到实名检举控告22件,已办结15件,均已答复实名举报人。

“出台奖励办法,有利于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推动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更向社会传递出提倡实名举报、依规有效举报的积极信号。”思茅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同时对泄密和打击报复者进行严肃查处。(李睿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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