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项举措 扎实做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02 08:05:0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集中通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及背后“四风”问题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发现、研判、报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普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项举措扎实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信息报送工作。

充分认识整治违规使用公车的重要意义。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举措,是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和助推清廉云南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公车主管部门、市级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及云南省委、省纪委关于抓早抓小、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纪律作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方式,建立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快速移送机制,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平台报备制度。放假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封存停驶公务用车,并做好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记录,明确封存时间、地点。疫情防控、应急值班等放假期间有工作任务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报备制度,在公车信息化平台上完成出行任务信息报备。紧急公务出行无法在平台报备的报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并及时补录用车信息。执法执勤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节假日使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旅游景点、高档酒店、公共娱乐、住宿小区等场所。

全面落实整治违规使用公车的具体要求。要求各县(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市级各单位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信息化设施优势,把发现问题、精准研判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完善平台信息。及时完善公务用车基础信息,做好公务用车基础信息更新,确保信息数据要素精准。加强保留车辆管理和使用。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车辆使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报备制度,杜绝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情况。加强信息研判。针对本辖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群有可能发生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及时发现违反《普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做好问题筛选比对,快速精准提供问题线索。

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信息。要求各县(区)公车主管部门认真审核平台基础数据,对违规使用车辆数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送质量,严禁搞“网开一面”和“包庇纵容”,对瞒报漏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形的单位将严肃查处。要求市级各单位做好春节期间车辆封存停驶工作,确需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严格按要求在信息化平台规范调派。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加强制度规定的宣传贯彻,确保《普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务用车调派规范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周燕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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