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巡审联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本次巡审期间,发现各类问题17个,移送问题线索3件。”某项目审计组组长说,通过“巡审联动”,全面提升了监督检查实效性,实现审计和巡察质效双赢。
2022年,市审计局在开展某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与巡察工作贯通融合,提高监督质效,精准“把脉”、深挖“病灶”,释放“1+1>2”的叠加效应。
巡前强化统筹,做到同题共答。巡察组与审计组同时进驻,按照对象相同、时间同步、目标相近的原则,同向发力,提升巡审效果。巡审期间,审计组和巡察组面对面沟通,积极对接,协商确定监督重点,针对审计和巡察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及时开展交流研讨,做到审计和巡察发现的线索和问题及时互通。
巡中深化互动,增强监督合力。审计组和巡察组在保持工作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密切联系,相互取长补短,审计发挥经济监督方面的优势,摸清被巡察单位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巡察组重点对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把巡察监督权威性与审计监督专业性结合起来,推动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巡后成果共享,推动整改见效。巡察组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线索纳入巡察报告,强化审计成果在巡察工作中的综合运用。审计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审计监督的重点关注范围,加强日常跟踪监督。项目结束后,双方将审计整改和巡察整改回头看有机结合,共同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和长效监督,推动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得到巩固和长期坚持。
下一步,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将探索完善“巡审结合”的有效方式,切实将“巡审结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同时推进巡审成果综合运用,借助巡察“回头看”推动审计整改,做好“通篇文章”,全面提升监督实效。(左青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