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相关要求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03/29 15:44:00

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的单位相继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相关要求。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要求,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规定,压实“两个责任”。

要扎实抓好几项重点工作。首先,要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要严肃惩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其次,要深入贯彻市委“清廉普洱”建设行动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好“十个行动”,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推动专项行动往深里走、向实里做。市财政局作为“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制定项目任务清单。

要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纠正一些年轻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掌握、不执行等问题,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要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巡察、审计反馈及各类专项整治中发现且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要持续跟踪问效整改。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定期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定期分析研判机关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曹建辉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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