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用好用活工作提示函 倒逼领导干部种好“责任田”

来源:澜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31 17:50:00

“现对你单位存在的问题作如下工作提示……请你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抓好整改。”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一单位在干部职工管理中存在短板漏洞,随即向该单位党组发出工作提示函,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工作提示函是澜沧县纪委监委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举措,是咬耳扯袖常态化的重要体现。为有效破解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难题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梳理10项提醒事项清单形成《工作提示函》,并送达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手中,督促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发现问题很重要,但提出有建设性和可行性的工作建议更重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在工作提示函制发过程中,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问题研判,深入分析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背后的漏洞,确保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有可行性,真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

“提示函是提醒,是关心和爱护,更是明确要求。”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收到提示函后,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立行立改。针对部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存在漏报错报的问题,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要求及时按规定重新填报,并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签字后补交。

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等进行提醒外,该县纪委监委还根据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等工作情况,梳理需要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的短板,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早提醒”的思路,随时进行提醒,将各级党组织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发出工作提示函16份。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日常监督和实地检查,跟踪了解各级党组织落实提示函提醒事项情况,督促其扎实整改,让发送的每一份‘提示函’都掷地有声,助推各级党组织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罕珊 鲍敏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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