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三项机制”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8/15 18:17:00

“虽然换届以后我不再担任村委会领导,但背负着这个举报,总觉得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感谢纪委的同志花费时间精力查清了真相,还我清白。”会后,谢某某仍难掩激动的心情。

近日,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纪委到南屏镇南岛河村委会召开会议,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村委会原副书记谢某某公开澄清正名,并向澄清对象送达《澄清函》。

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以来,思茅区纪委监委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由信访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与承办部门联合建立评估启动、审核审批、组织实施“三项机制”,严格把握工作程序、适用情形和澄清方式,细化澄清正名实施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我们对2020年以来已办结的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严格按照规定,对应当澄清和不予澄清的失实检举控告件作出决定,因人、因事量身定制澄清‘套餐’,按计划、分批次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落实好“一信双查”制度,不仅查处被举报人违纪违法问题,更从严查处举报人诬告陷害行为,不断释放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积极信号。

“坚持教育人、挽救人、团结人的本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澄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与受到不实检举控告或者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结合平时监督执纪中掌握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帮助,积极教育引导被澄清对象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不仅如此,该区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带问题下访”,将信访窗口前移至群众身边,把党的政策、法律法规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普及信访举报知识,引导群众规范有序举报。

据悉,去年以来,共为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错告、诬告者进行批评教育7人次,有效地保护和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李睿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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