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四个强化” 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4:11:00

今年以来,普洱市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党政班子周例会的形式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今年以来,项目化分解党建工作要点6个方面20条,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清单7个方面19条。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7份、讲授专题廉政党课1次、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次、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次。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廉洁思想防线。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开展“筑牢廉洁防线 涵养清风正气”“熏陶廉洁文化 推进‘清廉普洱’建设”等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学习10次、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11次、形势教育1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要求6次,向10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发放《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编制廉政提醒单》30份,促进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制度等,切实把严实作风贯穿到乡村振兴各环节。聚焦“清廉普洱”建设行动主线,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系统“作风素质提升年”“项目资金资产管理提升”“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了资金项目资产管理,调整完善了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自查整改完成乡村振兴领域4个方面10条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紧盯资金项目决策权、政策执行权、选人用人权等廉洁风险点,加强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等方面监督,确保廉洁从政。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将全体干部职工列为查找范围,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摸排梳理,突出查找重点岗位和“三重一大”廉政风险点,精准界定风险等级,提出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今年以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9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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