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严管与厚爱结合 澄清正名为党员干部卸下“包袱”再出发

来源:宁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10/31 15:57:00

“被举报的时候心里确实很委屈,但组织及时查清事情真相,为我们澄清正名,让我们吃上了‘定心丸’,今后将一如既往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日前,在宁洱县一单位召开的澄清正名通报会上,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杨某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此前,宁洱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该单位2名干部工作方面的举报。该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建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方式,仔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均未发现其存在相关问题,认定举报失实,对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并按照程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现在正是全县上下全力以赴抓经济促发展的时期,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中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受到误告、错告甚至诬告陷害,组织应该及时予以澄清正名,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厚爱,更是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举措。”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宁洱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之又严地加强日常监督,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形成“受理、分办、研判、处置、督办、归档”闭环运行机制,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零容忍”严肃查处。同时,针对受到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依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影响的范围大小,运用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其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不断激发党员干部的担当与活力。

“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破难的干部最有可能‘惹是非’‘得罪人’,保护好担当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对于推进宁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普洱实践相关部署要求,宁洱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贯穿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全过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把握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处理,对被误告、错告、诬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消除妨碍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负因子”,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采取摆摊设点、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介绍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渠道、处理程序等政策规定。同时,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在破解认定难、取证难、打击难问题上下功夫,建立与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的责任,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构建良性有序信访举报秩序。

“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一手抓监督执纪问责、一手抓澄清保护激励,主动消除干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推动容错、纠错工作落地见效,让监督执纪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推动宁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宁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祁进钱 毕海芬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