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反映你涉嫌泄露报案人信息及案情的问题失实,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该问题予以澄清,同时向你和所在单位党委送达《澄清正名函》。”近日,思茅区纪委监委在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通报)会,集中为3名公安民警澄清正名。
不久前,思茅区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收到反映公安系统检举控告数量持续攀升,承办部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澄清研判作为检举控告办理、问题线索处置的必要环节。针对反映公安系统大量不实举报的问题,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牵头,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为确保澄清工作的准确性,专班对拟澄清正名件的处置方式、程序,证据间相互印证等情况进行审核会商并出具《审核意见》,绘制澄清工作流程图,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实效性。承办部门补充核实并充分征求被反映人意见后,按计划、分批次有序开展澄清正名。
“我会将组织的澄清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争取再立新功。”“人民警察面对的是社会阴暗面和矛盾最尖锐、最集中的地方,作为执法者我们一定要守住底线,组织是我们最大的靠山。”“退休不褪色,感谢纪委监委的同志让我放下‘包袱’”。3名公安民警接过《澄清正名函》,掷地有声地向组织表态。
开展澄清正名是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生动实践。此次行动旨在通过集中为公安民警开展澄清正名,真正实现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的良好效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公安干警敢为、敢干的担当作为精神在思茅落地生根。
与此同时,为健全查处诬告陷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对“非党员、非公职人员”诬告陷害行为的协作互助、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机制,着力解决诬告陷害行为认定难、取证难、打击难等问题,精准甄别“诬告”与“错告”,对正在核查失实、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同步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去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为1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开展澄清正名回访8件9人,对错告者累计批评教育11人次,查处诬告陷害1件次。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力度,秉持不能错放任何一个问题,也不能冤枉任何一位同志坚决态度,让监督执纪执法兼具力度和温度。”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睿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