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感谢组织为我们单位澄清事实,也给我们放下了思想包袱,我们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受到不实举报的单位负责人说道。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要求。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家单位进行澄清正名。在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后,认真制定失实澄清方案,及时开展澄清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为单位澄清正名,有着重大意义。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澄清正名,及时还原了事实真相,让公众了解单位的真实工作情况,避免无端猜测和误解,从而维护单位在社会上的公信力。有利于单位正常运转和发展。不实举报可能会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压力,影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澄清正名后,能够及时消除不实举报带来的负面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核实,对确属不实举报的单位及时澄清,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
“开展澄清正名的目的是让单位能够正确对待失实举报,放下思想包袱,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工作,一如既往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依规依纪依法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单位、个人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赵刚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