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奖励实名检举控告激励群众参与监督

来源:澜沧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11/13 15:32:00

“您之前举报的有关问题经查证属实,相关人员已受到相应的处理,根据规定,给予您现金奖励,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近日,澜沧县纪委监委向一名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面对面答复并发放现金奖励。

此前,该群众实名向澜沧县纪委监委反映某村干部将村民的产业扶持资金收回投入个人产业发展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县纪委监委查清了被举报的村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对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起诉。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的实施,部分基层干部频频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惠民项目繁多、资金密集之处伸手,基层微腐败时有发生。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勇敢揭发身边的“苍蝇”“蚊子”,澜沧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按照《关于奖励实名检举控告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对实名举报信访件,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提供的线索对查办案件起到推进作用、通过案件办理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一定经济损失的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放奖金。

“群众实名举报奖励能够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反映问题的积极性,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过程中有参与感、获得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道。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推动关口前移,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利用周末、赶集日等到各乡(镇)开展流动接访和带案下访,持续开展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同步推进,扭转信访举报“三乱”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石爱萍 || 责任编辑 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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