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运用“四种形态” 彰显力度温度

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4/11/25 09:36:00

“我一定认真反思反省,积极履职尽责,及时跟进相关工作进展,推动全镇农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日前,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雅邑镇副镇长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诫勉谈话后,郑重表态并承诺。

此前,墨江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镇分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副镇长对全镇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统筹安排不到位,部分村组脏乱差现象严重。经研究,决定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落实整改。

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墨江县纪委监委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全过程,促使党员干部受教育、明纪律、知敬畏,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是关键。墨江县纪委监委聚焦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广泛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逐级层层开展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墨江县纪委监委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依据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则,综合考量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影响和本人态度、一贯表现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运用第二、三、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和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使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同时,采取“一季度一分析”、强化“乡案县审”等方式,定期分析评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

墨江县纪委监委还坚持宽严相济和严管厚爱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今年以来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4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调动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四种形态”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的综合效应。

本报通讯员 王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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