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收到了,群众笑了

来源:云南政协报     发布时间:2024/06/04 16:51:00

■ 通讯员 李钰丛岗

“一百、两百、三百……就是这些,一分都不少,真的很感谢你们,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联齐村村民杨大哥清点着林木款激动地说。

这事还得从一通电话说起。

前段时间,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打进了我的手机:“我是联齐村的村民,我们3户村民卖了一批木材给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我们对银行业务不熟悉,经商量并征得村干部李某同意后,我们让公司把林木款转给李某代收,再由李某转给我们,可是李某收到钱后却没有转给我们。”

我和同事小朱立即前往联齐村核实了解情况。

刚下车,杨大哥就将手中的单子递给我说:“书记,这是我们到银行要来的单子,公司说钱已经通过银行转账给李某了。”杨大哥激动地说。

经核实,三户农户的33093.76元木材款分两笔于今年1月和4月打入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中。

随后,我们找到李某进一步核实问题。

“杨某等三户农户和你商量过让你代收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木材款的事情吗?”我开门见山地问道。

“是说过让我代收代转。”李某回答。

“那木材款打进来没有?”我继续问。

“好像转进来一部分。”李某说。

“据我们了解,资金已经全部转到你的银行卡上了。”我语气恳切。

李某赶紧翻开手机账单说:“我查一下转账记录。”

面对手机上的进账记录,李某承认了收到全部木材款的事实。

“你为什么不把钱转给农户呢?”我继续追问。

“一开始钱只打进来一部分,我想着等全部木材款到账后再取出来给大家,后来忙着就把这件事搁置了……”李某解释道。

“群众对办理银行业务不熟悉,你帮助群众代为收取木材款,解决实际困难,本是雪中送炭的好事,但是你把群众的钱私留在自己的账户中,迟迟不转交给群众,这是违反纪律的行为,不仅会寒了群众的心,还会影响到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我批评李某。

我们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他于当天将钱取出来交到3户农户手中。

事情办顺了,群众满意了,我也感到十分欣慰,同时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感悟和认识又加深了几分。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既要虚心倾听群众诉求,认真对待民生小事,真心实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更要强化监督执纪,对群众身边的问题坚持刨根问底、一追到底,这样才能守住群众的心。

(作者单位:景谷县威远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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