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南华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照岿: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忠诚履职尽责,严格精准执纪,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嵌入每一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做的事情结合起来,在保驾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展现纪律部队的政治本色和责任担当。
大姚县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彭天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线下学习”“研讨交流+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抓好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领悟其中的精髓要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中,自觉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不置身于纪律红线之外,避免成为监督盲点。要严防“灯下黑”,争当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锤炼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镇沅县恩乐镇纪检专干李东:
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严”的主基调。该重要论述强调,不仅要在查处违纪行为上保持高压态势,还要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建设及责任追究等多方面持续用力,做到全面从严、始终从严。这激励着纪检监察干部一方面要带头扣紧扣好严守纪律规矩的“第一粒扣子”,时时将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强化自身修养,自觉用纪律管好思想、言行、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立足主责主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严格执纪执法,提高腐败成本,让党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水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张立基: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为了统一纪律适用标准、纠正认识实践上的偏差,使写在纸上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常言行准则。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引领,把纪律建设所思所悟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作风建设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要聚焦政治监督,确保党员干部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三力”上走在前、作表率;聚焦清廉建设,突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把握关键开展廉洁教育;聚焦担当作为,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树立干事导向,以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显著成果指导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使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显忠诚干净担当“真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