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县纪委监委深耕监督“责任田”——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来源:云南政协报     发布时间:2024/08/30 17:52:00

编者按:

惠民惠农政策的落地落实关系着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泸水市纪委监委开展“雨露计划”专项监督检查——

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 通讯员 和文娅

“‘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信息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做到应享尽享、不漏一人?”日前,泸水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深入职能部门,了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补发情况。

今年以来,泸水市纪委监委将惠民惠农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紧盯“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申报及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让“雨露计划”真正惠泽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学生。截至目前,共开展“雨露计划”专项监督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

在专项监督中,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通过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筛选出学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的方式,全面核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核查发现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资金存在重复发放、符合条件但未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向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以来申报“雨露计划”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更新学生信息,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收到工作提醒函后,我们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全面核查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市级终审’的程序,对符合申报的人员身份和学籍证明进行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通过公示补发补助资金。”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排查出符合2023年至2024年度应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学生202名,已补发相应的补助资金,重复发放的补助资金已退回市财政局专户。

为提高群众对“雨露计划”政策的知晓度,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开展“雨露计划”政策宣传4场次,积极动员“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及时告知符合申报的补助标准和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宣传精准、到位。同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监督方式,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开公示特困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小额信贷贴息、临时救助、高龄补贴等惠民惠农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让补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打造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

协同发力提高监督检查质效

■ 通讯员 胡凤梅 宦吉琼

“如果不是协同作战,案子不会进展这么快。”近日,谈起自己刚办结的案子,昆明市晋宁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不久前,晋宁区纪委监委接到省纪委监委移交的反映晋宁区晋城街道关岭村大陷塘村民小组组长余某虚报冒领核桃种植补贴相关问题线索后,迅速抽调“作战单元”尖兵组成核查组,进行初步核查。

核查组充分发挥“作战单元”优势,由有办案经验的人员对余某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走访、谈话了解,由有财务经验的人员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查看、核对、分析,详细核实该村核桃种植面积、补贴发放金额等情况。经核实,在大陷塘村民小组核桃种植面积申报过程中,余某弄虚作假;区林草局在检查验收时把关不严、年度核查流于形式,导致村民多领取16.67亩核桃种植补贴款。最终,余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给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并全额追缴相关资金。

“我们对派驻机构进行全面调整,打造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由分管副书记和领衔委员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注重运用好‘室组’‘室地’‘室组地’联动等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办案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进一步提高了线索办理效率和监督精准性。”晋宁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打造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抓实“1+1”工作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为1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由同一位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实行重点工作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着力解决基层监督执纪力量不足、资源分布不均、上下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个机制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作战单元’协同发力,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质效,为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晋宁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发力,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在“摸爬滚打”中将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打造为晋宁纪检监察系统的一张特色名片。

西盟县纪委监委深耕监督“责任田”——

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 通讯员 刘奕麟

“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有没有按时发放?”“补助资金是按月发放还是在年底一次性发放?”近日,西盟佤族自治县翁嘎科镇纪委发挥一线监督优势,与相关部门联合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重点抽查、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资金下拨使用以及相关政策落地情况。

为保障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真正惠及民生,一直以来,西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专项监督,紧盯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针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开展“驻点式”“下沉式”监督,通过深入一线察实情、找症结、解难题,持续跟进、精准发力,保障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们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有效精准防范‘权力任性’,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翁嘎科镇纪委负责人介绍。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种类多、金额大、范围广。为确保惠民惠农资金管好用好,真正惠民利民,县纪委监委统筹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强化“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的优势作用,采取访、见、听、查等方式,围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查看是否按时发放补贴、是否按程序审核上报等,详细了解各部门监管履职情况以及资金运行、资金审批拨付和资金专户管理等情况,认真排查补贴资金在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和风险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督查,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下沉、力量下移,在掌握村级权力运行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针对村务管理不够规范、公开透明度不高等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巡察监督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放大震慑效应,标本兼治,以日常监督激发乡村治理效能。同时,强化“链条式”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

金平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

严防惠民惠农资金“跑冒滴漏”

■ 通讯员 刘连旺

“邓组长,通过大数据比对,我们发现勐拉镇翁当村村民刀某某家的耕地面积突然增加了200多亩,多领取了1万多元的补贴,我们怀疑有问题……”日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科局相关负责人找到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反映有关情况。

为了弄清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委驻县农科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农科局相关股室组成监督检查组,前往勐拉镇翁当村走访调查。

“刀大哥,年初香蕉价格好,你家今年收入不错吧?”检查组来到刀某某家,和他拉起了家常。“这几年党的政策好,帮我们修好了路,为香蕉、橡胶等经济作物销售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让我们增加了收入。”

“收入增加了,你家今年有没有新承包了耕地?”寒暄过后,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直奔主题。

“没有啊,我家劳动力少,一直都只是种那20多亩地。”刀某某回答。

经过走访群众和实地察看,监督检查组发现,刀某某家的耕地只有24.71亩。带着疑问,监督检查组来到翁当村委会了解情况,经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刀某某家的耕地一直都是24.71亩,由于村委会干部李某某在录入数据时工作不认真细致,错把“24.71”录入成了“244.71”,无形中让刀某某家的耕地增加了220亩,导致多发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查清楚问题后,监督检查组要求县农科局明确责任人立行立改,及时追回多发的补贴,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审核把关,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县纪委监委联合勐拉镇纪委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村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积极认真履职,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

当监督检查组再次找到刀某某时,他笑着说道:“国家帮我们修路、拉电,已经给我们很多了,多发的钱我明天就取了还给政府。”

“我们要强化监督执纪,打通党的惠民惠农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实落细的堵点,同时要严防各种惠民惠农资金‘跑冒滴漏’,及时止损纠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化“抓系统、系统抓”监督模式,督促职能部门“查、改、治”一体推进,确保好政策真正惠及于民、惠及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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