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 强党性”学习大家谈

来源:云南政协报     发布时间:2024/11/28 16:12:00

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

富民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俊彪: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把人心凝聚起来、力量汇聚起来、智慧激发出来,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归属感;要担当实干善作为,坚定拥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员和讲解员,用多种形式讲好中国故事和中华民族故事;要凝心聚力促和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进”活动,教育引导各民族牢固树立“自身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的意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镇沅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姜传几: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聚焦职能职责,当好感恩奋进的“收信人”、保驾护航的“引路人”、工作落实的“答卷人”。要注重挖掘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民族团结事业中来。同时,依托“三微一端”载体及党风廉政教育现场教学点、廉洁文化广场等阵地,为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讲解纪法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融入普洱市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丽江市古城区纪委副书记、 区监委副主任李慧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之大者”,是全党全国的大事。作为民族地区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方位、各环节。要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保驾护航;结合清廉云南建设之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积极宣传好党的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企业”等“清廉单元”建设,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良好廉洁氛围;强化执纪执法,形成雷霆震慑,用铁纪作风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石榴籽”抱得更紧更密,画大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

景洪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干部周书芹:

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各民族从来都密不可分,早已水乳交融,同呼吸、共命运。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干部,我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联系工作实际,不断强化思考,在一线忠实履职,用好宣传之笔,为描绘出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美好画卷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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