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子洋)“重点应放在超范围盖章上,而不是放在监督职责上,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要先拿准他是否对山林有监督职责,我认为他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有监管职责……”
一场唇枪舌剑的激烈交锋在景谷县纪委监委会议室上演。
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辩论式”案件审理活动,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参加人员根据各自查办案件情况,对案例的违纪类型、处分依据进行剖析讨论,现场交流研讨氛围活跃。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为抓手,聚焦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常态化开展“辩论式”案件审理活动。活动有典型案例复盘、分片座谈交流、共性问题互鉴、疑难问题研讨、纪法知识测试等板块,每次根据不同需求确定内容,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搭建起学习培训交流的平台。
活动中,参加人员结合各自案件材料,准确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来支撑自己的观点,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论点中的漏洞,这种“实战化”的学习方式极大提高了学习效果的质效转换。
“‘辩论式’案件审理打破传统案件审理的固有模式,不再是单一地陈述和判断,而是引入激烈的辩论环节。在此过程中,案件的细节被深挖,不同的观点得以充分表达,各方观点激烈碰撞,思维的火花四溅。这不仅让审理过程更加透明、公正,也让参与其中的每个人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理解。”景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
经过激烈讨论,参加人员对涉及某干部的3个违纪行为提出处分建议,但在终审时又出现了新的分歧。经过讨论,参加人员最终形成一致的处分意见。
“通过探索创新‘辩论式’案件审理模式,我们召集查审双方一起分享办案经验、查摆问题不足,让大家在互学互鉴中补齐短板弱项,淬炼过硬本领。大家在巩固纪法学习成果的同时,激发新的学习活力,为工作带来新思路。”景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创新开展“辩论式”案件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