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普洱市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坚守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从结合清廉景谷建设入手,推动促进行业治理、净化政治生态,以清廉建设赋能景谷发展。
明确任务、高标统筹,推进压紧压实责任链条。清廉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景谷县坚持系统思维,形成党委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纪委监委严督促的协同共建机制,制定“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分解清单,细化年度重点任务151项,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县纪委监委重点监督事项及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以“周调度、月汇总”方式督促落实。持续发挥“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室”片区协作监督办案机制优势,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清廉景谷建设情况进行贴身监督;通过起底信访举报投诉件、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电话提示、明察暗访,“体验式”、“蹲点式”、“点穴式”监督等方式,以“三书一函”为抓手,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动态更新、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督促部门和干部知责担责、全面履责;坚持示范带动,推动清廉建设全域推进,以清廉单元建设为抓手,聚焦村居、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家庭等六个领域,按照“分类创建、示范引领、全域参与、整体推进”的思路,对已创建成功的29个市级、县级清廉单元实施动态管理,推动清廉建设全面共进、全域推进。
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深入。明确监督什么,是做好政治监督的第一步,结合景谷实际,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监督重点,以开展“利剑护林”专项治理和乡村振兴领域监督问效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聚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生态环保、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等民生福祉开展监督46轮次,推动问题整改336个,约谈提醒262人,用实际行动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落地见效保驾护航。优化怎么监督,是做实政治监督的关键,围绕县内实施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项目和云景林纸年产76万吨化学浆技改扩建项目等,建立重点项目“预警式”事前监督、“专业化”事中监督、“闭环式”整改督办的全周期式动态监管机制;深度融合“纪检+巡察+审计”力量,推进“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联动,对“巡审”发现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织迅速衔接、快查快办;坚持查办案件从政治问题查起,精准发现和纠治违纪违法问题背后的政治偏差,结合巡视巡察、生态环保督察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印发监督重点提示单,统筹调度各级纪检监察力量,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扎实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见效。
执纪为民、纠风为民,推动解决民生“头等大事”。每一个民之所呼,都是民生监督的重点。针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一卡通”兑付不到位、不动产登记难等问题,以责任为抓手,持续推进重心下沉、听取民意,让问题浮上来,在强化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职能上用功发力,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改131个,紧盯老旧小区改造督促部门单位整改问题6个,督促职能部门完成2023年“一卡通”资金兑付;“四风”问题有损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群众信任和支持,紧盯违规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小切口”突出问题,持续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严守节点开展监督7次,推动整改问题71个,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件11人,查处并通报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34人,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重拳纠治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头等大事”要实实在在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突出质效、标本兼治,推进清廉建设常态长效。树牢全周期管理理念,将“惩”作为前提,积极争取参与办理上级案件,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聚焦县域实际,精准发挥查处惩治的打头作用,重拳出击影响作风建设、重大项目审批、执行财经纪律、优化营商环境等问题,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持续释放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将“治”作为关键,不断完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严肃追责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72人,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同时,坚持将案件查办与查找体制机制漏洞一体推进,找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综合运用一案一剖析、加强警示教育、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举措,提升治理效能;将“防”作为根本,以“强基行动”为载体做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围绕景谷实际,创新打造红色廉旅路线、推出廉洁教育课堂、拍摄廉洁文化专题片,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不断巩固拓展正风肃纪反腐成果,推进清廉建设常态长效。
景谷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代理主任 李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