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整合力量强监督 帮村民追回190亩集体林

来源:云南法制报     发布时间:2025/02/12 16:09:00

本报讯(通讯员 廖翌含)“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为我们追回被占用的林地……”日前,宁洱县德化镇纪委书记到荒田村新平组针对前期举报问题进行回访时,村民王大哥连连道谢,感谢纪检监察干部为大家解决了难题。

问题得以解决,离不开市、县、乡(镇)3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大合力的推动。

“我要举报村干部占用了我们小组100多亩的集体林。”此前,宁洱县德化镇荒田村村民王大哥拨通了“12388”举报热线,向普洱市纪委监委反映自己村民小组林地被占的问题。

普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群众的举报信息后,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分流转办宁洱县纪委监委和德化镇纪委开展核查。

鉴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时间较长,经县纪委监委研判,决定采取片区协作机制,统一调配力量,紧盯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县纪委监委组成由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德化镇纪委为主力的核查组,深入德化镇荒田村新平小组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时任荒田村党支部书记的王某某在新平村民小组林地确权工作过程中,私自将190亩集体林确权为自己私有林地的问题。

最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王某某名下马二河大芒果树岭岗的190亩林地进行注销登记,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1.14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金交回荒田村新平村民小组集体账户。

该县纪委监委第二协作区负责人介绍,宁洱县多方联动,构建起纪委监委牵头,职能部门配合,乡镇、村组监督力量共同参与的监督专班,贯通协同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和民主监督,将各类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对集中整治工作实行“一天一汇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分析研判形势,快速推动解决问题。

针对“挖”出来的问题,宁洱县纪委监委明确专人动态管理,按照问题来源、纠纷类型、处置权限进行分类分办,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确保快查快办快结。同时,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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