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同级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辖区内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
2.主管全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3.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
5.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执行情况;查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
6.监督检查全县机关效能建设计划、任务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乡镇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6.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25万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对比减少78.28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3人,公益岗位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案件查办费用、巡视巡察人员各项工作费用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0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8.28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3人,公益岗位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案件查办费用、巡视巡察人员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28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3人,公益岗位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案件查办费用、巡视巡察人员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与上年对比减少81.29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3人,公益岗位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案件查办费用、巡视巡察人员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2%。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14.01万元、津贴补贴368.48万元、奖金145.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7.13万元、印刷费0.77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38.53万元、维修(护)费50.73万元、租赁费0.48万元、会议费4.70万元、培训2.00费万元、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劳务费5.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2万元、其他交通补助5.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79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5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32.2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2万元、生活补助1.17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5.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8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预算的4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2万元,完成预算的5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23.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数,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另外有一辆办案长期在思茅办案,出车率有所减少。另外人员减少3人,公益岗位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案件查办费用、巡视巡察人员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00万元,下降1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7万元,下降13.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万元,增长33.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人数,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另外有一辆办案长期在思茅办案,出车率有所减少。另外人员减少3人,公益岗位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经费,案件查办费用、巡视巡察人员各项工作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2万元,占79.13%;公务接待费支出4.70万元,占20.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云J3JW32、云JY2525、云J75151、J3JW32四辆办案用车监督检查、巡察组开展巡察用车、案件查办、走读式谈话、信访案件核、案件取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监督检查工作接待、乡镇纪委汇报工作及案件线索移交开展工作接待,各县区关于办案工作对接、交叉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6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大案要案的办公设备采购资本性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7.13万元、印刷费0.77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38.53万元、维修(护)费50.73万元、租赁费0.48万元、会议费4.70万元、培训2.00费万元、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劳务费5.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2万元、其他交通补助5.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79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4.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265.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63.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