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10日,十二届县委开展了第十一轮巡察,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嘉禾乡联合村、中会村、李仙村、洛洒村、平掌村5个村级党组织、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科局、团县委、县搬迁安置办、县口岸办、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10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6日,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分别到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了反馈工作。本轮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132条,移交问题线索10件10人。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对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县委书记邱明在听取十二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把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整改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和任务要求,务求整改实效。三要着力建章立制,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破旧立新,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