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又到“四风”易发多发重要节点。12月27日,镇沅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警钟。
勐大镇文况村主任陈宗良违规操办乔迁宴被处分的问题。陈宗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5206元予以收缴、清退。
振太镇农服中心副主任王国海违规操办女儿周岁生日宴被处分的问题。王国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3780元予以收缴。
县李仙江镇沅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局长苏勇被处分的问题。苏勇任李仙江镇沅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法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节日、周末加班补助、防汛值班补助等补贴46970元,苏勇本人领取10240元。苏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县住建局黄玉德等违规兼职取酬被处分的问题。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工程师)黄玉德、副站长(工程师)蒋奎、助理工程师李映辉、高级工程师石俊伟,在帮助县住建局设计室、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外业检测、内业检测等工作时,分别领取劳务报酬69000元、113000元、40000元、140000元。黄玉德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蒋奎、李映辉、石俊伟分别受到政务记过、政务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县农村公路管理段违规发放津补贴、副段长李显强违规兼职取酬等被处分的问题。李显强在担任镇沅县农村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兼任镇沅潞伸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法人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安排工程老板虚增工程量、虚列工程套取公司资金,其中482000元用于违规发放县农村公路管理段职工过节费,李显强本人领取40000元。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19000元及2000元超市购物券。违规兼职领取薪酬100000元。李显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153000元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紧盯“四风”突出问题。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的更要严肃问责,除追究党员干部个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