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副局长受到诫勉问责

来源:江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7:38:04     作者:李俊秀

“我作为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对江城县委巡察反馈财务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的问题,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我将认真配合县纪委的工作,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一定不再犯类似错误。”江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凡,在县纪委工作人员对她开展谈话时后悔地说道。

经查,江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江城县委第一轮巡察组反馈的“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2019年11月14日,江城县纪委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党组书记、局长普德勤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性书面谈话,并责令其向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随后在县纪委核查工作中,江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班子成员、财务人员积极配合核查,对自身存在问题,主动承认错误,态度端正、诚恳,单位积极聘请云南通力项目管理工程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对单位的财务问题进行了专门的财务审计,特别是对县委巡察反馈的整改不到位的财务问题,严格按照该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逐一进行了整改。2020年5月12日,经江城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凡诫勉问责。

【执纪者说】刘凡作为江城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对江城县委巡察反馈财务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刘凡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工作中认真履职,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工作落到实处,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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