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镇沅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9 09:44:00

近日,镇沅县纪委通报曝光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振太镇秀山村田口小组小组长李跃忠违规占用集体资金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秀山村田口小组实施砂石路面改造项目,小组召开群众会议决定,每户筹资300元用于补偿占用本组外农户的田地、山林及附着物。全组60户农户共筹集资金18000元,其中由组长李跃忠收取集资款7户2100元,该笔资金被李跃忠占用。李跃忠群众观念和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在振太镇秀山村田口小组实施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未深入细致的做群众思想工作,以不交筹资款为由,造成9户农户未能享受国家扶贫项目,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18日,李跃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占用群众筹集资金2100元清退到秀山村委会。

2.勐大镇新街村党总支书记卢开俊违规占用项目资金的问题。2011年,新街村外文腊小组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水务部门安排了24482.66元水池建设资金。2012年6月21日,时任新街村党总支书记的卢开俊到勐大镇财政所领取扣除税费后项目款23232.66元。2014年初,将其中17330.00元转给时任外文腊小组组长李某某,剩余的5902.66元项目资金一直被卢开俊占用。2020年8月30日,卢开俊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资金5902.66元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

3.勐大镇南康村民委员会主任罗宗雄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2017年,根据有关要求,南康村符合条件增加一名乡村医生,罗宗雄得知这一消息后,在未经村“两委”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妻子谢某填报的“镇沅县乡村医生执业申请审核表”“申请书”上加盖南康村民委员会公章,违规为谢某申报成为南康村卫生员。2020年8月30日,罗宗雄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恩乐镇民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陶丽公款旅游的问题。陶丽在担任恩乐镇民江村党总支书记期间,2017年1月29日至2月1日,恩乐镇民江村以到玉溪市新平县嘎洒镇考察学习褚橙种植技术之名变相组织村干部、家属公款旅游,5名村干部及其家属共计11人,于1月29日沿途到石门峡、土司府景点参观,后到嘎洒镇褚橙庄园。1月30日到嘎洒往新平路边看甘蔗种植,2017年2月1日返程。共公款报销住宿费、餐费、门票费用共计6374元。对此,陶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18日,陶丽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6374元予以收缴。

5.县搬迁安置办原党组书记、县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阳学富优亲厚友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阳学富在担任按板镇副镇长,负责文立村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工作期间,优亲厚友,将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其父亲阳某某纳入文立村黄松树生态移民工程项目搬迁集中安置,享受项目建设房屋一套,涉及项目资金144818.18万元,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1日,阳学富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144818.18万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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