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景东县纪委通报曝光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锦屏镇景范村违规发放考勤补助问题。景范村两委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上没有讨论决定过村两委考勤补助标准的情况下,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用当年的村集体经济资金以每出勤一天补助50元的标准,按照出勤天数发放8名村“两委”成员考勤补助共245250元。中共锦屏镇景范村总支部委员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肖德祥作为时任村党总支书记(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中共锦屏镇景范村总支部委员会受到通报问责,肖德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太忠镇嘎仰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不细不实问题。2019年底,嘎仰村在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过程中,由于村委会副主任兼社保协办员杨世虎工作不细不实、核对不认真,村党总支书记罗绍章对该项工作统筹、督促落实不够,未将已代收医疗保险的村民李某珍、李某红、肖某、李某莲录入系统,直至4人在2020年看病报销医疗费和缴纳2021年医疗保险过程中才陆续发现脱保,导致李某莲、李某珍当年看病、住院报销不了医疗保险。2021年9月,杨世虎、罗绍章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诫勉问责。
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以上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部署、新要求,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开展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找准监督切入点,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切实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始终高悬问责利剑,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持续强化履责压力传导,切实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