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267件,其中信访举报78件,占比29%;上级交办18件,占比7%;公检法机关移送88件,占比33%;监督检查中发现 4件,占比2%;审查调查中发现19件,7%;巡察移交32件,12%;审计移送6件,占比2%;其他部门移送22件,占比8%(其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移交11件、县扫黑办移交5件)。
处置问题线索情况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21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纪委或其他部门32件,占比15%;谈话函询43件,占比19%;初步核实103件,占比47%;适当处理后了结和直接予以了结43件,占比19%。
审查调查及处分情况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104件108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占比14%;一般干部6人,占比6%;社区及农村党员64人,占比59%;其他人员23人占比2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其中党纪处分 66人,政务处分23人,双处分 2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人。
被处分人员职级情况
2021年,处分乡科级干部19人,占比22%;一般干部6人,占比7%;社区及农村党员39人,占比45%;其他人员23人,占比26%。
党纪处分情况
2021年给予党纪处分 66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30人,占比45%;严重警告处分15人,占比23%;撤销党内职务1人,占比1%;留党察看3人,占比5%;开除党籍17人,占比26%。
政务处分情况
2021年给予政务处分23人(双处分 2人),其中:警告处分6人,占比26%;记过处分11人,占比48%;记大过处分0人,占比0%;降级3人,占比13%;撤职2人,占比9%;开除公职1人,占比4%。
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处理情况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0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 111(次),占总人次的5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67人(次),占总人次的3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5人(次),占总人次的3.0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18人,占总人次的9%;。
开展日常监督情况
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监督检查)132次,发现问题322个,开展基层一线调研39次,主动约谈184人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100次,参加民主或组织生活会76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9次,廉政意见回复186次回复5041人,回复否定性意见2人,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线索0件,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线索并向派出机构报告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