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二)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12 15:04:00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了一批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力问题。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景谷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陆继黎履职不到位、对巡视反馈移交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问题。

陆继黎在担任景谷县民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移交民乐镇群众违法种茶毁林问题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应整改而未整改群众违法种茶毁林37个违法违规图斑54起案件、毁林面积27.09公顷,导致群众种茶毁林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追诉期而未依法查处,造成不良影响。

陆继黎在担任景谷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2021年5月和7月,景谷县信访局在两次整理上报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移交的《关于景谷县一中拖欠地震应急工程等4件信访件整改推进情况说明》过程中,未到永平镇兴华小学核实教师周转房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仅将县教育体育局报送的“兴华小学项目于5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进行复制粘贴。陆继黎未认真审核把关材料,便签字同意上报。后经县委整改办实地调查核实,永平镇兴华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2021年9月1日初步验收,11月3日才搬迁入住。2022年1月,陆继黎受到通报问责。

二、景东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罗朝鸿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超合同支付工程款问题。

罗朝鸿在担任景东县锦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作为分管财政工作的副镇长,在推进实施锦屏镇斗阁村住房出租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在没有项目变更申请、批复和增加工程量会议记录、项目验收资料等材料的情况下,镇财政所分5次向项目承建单位普洱金源建筑有限公司支付主体工程项目款2507040元,超出合同价527874.44元,其中由罗朝鸿审核签字支付项目主体工程款2357040元,超出合同支付377874.44元。2022年6月,罗朝鸿受到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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