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典型案例通报(三)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19 17:08:00

一、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田树生、政工股股长张稷辉在单位人事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魏宇阳累计旷工273天,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其旷工行为未按规定进行处理,且在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考核中魏宇阳被评定为“合格”等次。直至2021年4月,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才对魏宇阳“吃空饷”资金12.09万元进行追缴,魏宇阳于2021年9月将该笔资金退缴至澜沧县财政局账户。田树生作为时任澜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稷辉作为政工股股长,对职工管理、考核不严不实,在开展人事工作中失职失责。2021年12月,田树生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2022年4月,张稷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镇沅县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饶新全在办理镇沅县创恒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认购款问题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6年至2020年,饶新全在担任镇沅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处理镇沅县创恒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认购款问题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经过多次口头和书面催缴未果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国有资金115.27万元未能追回,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饶新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