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惩治震慑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思茅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原主任曹仲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思茅区住建局于2015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6年1月28日,曹仲明主持召开环卫中心班子会,研究决定环卫中心参照区住建局的奖励标准向不属于市级文明单位的垃圾场6名在编职工发放文明单位奖。同日,经曹仲明审批同意,向6名职工发放2016年文明单位奖2.34万元。2017年9月7日,经曹仲明审批同意,垃圾场向6名职工发放2017年文明单位奖3.1万元。曹仲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曹仲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2月,曹仲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景东县统计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景东县统计局在2019年8月组队参加普洱市统计局工会组织的“普洱市统计系统第七届职工运动会”的过程中,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用业务补助经费为全局21名职工(含未参赛队员11名)购置运动服及运动鞋21套,共计支出2.02万元,共超标准、超范围支出1.3万元。2021年6月,陶明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清退。
上述2起典型案例,以“集体决策”为幌子,违规发放奖金、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暴露出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制度执行不力和监督缺位的问题。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津补贴或福利发放中的漏洞。“一把手”要带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依法用权、慎重决策,管好自身和下属,守住纪律底线,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