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教育”普洱行动典型案例(三)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31 16:40:00

为推动“清廉教育”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教育系统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洱县宁洱镇第二小学教师李敏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宁洱县宁洱镇第二小学教师李敏,2020年5月1日21时10分,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李敏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86mg/100ml。2021年12月,李敏受到记过处分。

二、墨江县教育体育局一级科员李蕊偷盗手机问题。

2021 年10 月7 日,李蕊因偷盗手机被公安机关查获,2021 年10 月8 日,墨江县公安局给予李蕊行政拘留七日处罚。2021 年12 月,李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西盟县岳宋乡小学教师李玉玲,民族小学教师娜布来、普文瑜赌博问题。

2020年4月14日,李玉玲、娜布来、普文瑜在西盟县一居民楼内用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西盟县公安局勐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给予行政处罚,2020年10月,李玉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娜布来、普文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景谷县益智乡中心学校教师刀学明擅自进入他人住宅问题。

2020年1月5日凌晨两点钟左右,刀学明酒后路过某女教师宿舍,发现门未锁好,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擅自进入其卧室,被发现并严厉斥责警告后离开。2020年3月,刀学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都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这些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极大损害了教师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都发生在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印发之后,反映出极个别教师不学习、不守纪、不收敛,缺乏对纪律、规则的敬畏,受到了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重,做以德修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各级教育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绷紧监督之弦,严把执纪尺度,对于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开展警示教育一次,坚决防止师德师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教育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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