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四)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9/08 16:49:00

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惩治震慑作用,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墨江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21年11月,墨江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违规向公司干部职工发放通信补助费11.73万元、自治县津贴29.34万元、过节费1.03万元。墨江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黄建伟(已退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黄建伟被开除党籍。原董事长、总经理邓绍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邓绍良被开除党籍。两人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澜沧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21年1月,澜沧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以节日慰问金的名义违规向公司职工发放过节费共计4.31万元。2022年6月,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跃云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夏春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受到记大过处分。

三、西盟县文化馆原馆长钟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12月至2019年2月,西盟县文化馆原馆长钟云违规用公款向单位职工发放过节费共计16.43万元。钟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钟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案例长期用单位公款违规发放过节费和津补贴,看似关心爱护职工,实则践踏了纪律底线,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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