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了一批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力问题。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思茅区思茅街道财政所原所长张仕鹏对财政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造成集体森林生态项目效益资金长期滞留在街道账户问题。2015年5月至2021年11月,张仕鹏在担任思茅街道财政所所长期间,对财政所工作人员监管、督促不到位,财政所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账务处理失误,误将2015年森林生态项目效益资金计入2016年森林生态项目效益资金,导致2016年集体森林生态项目效益资金长期滞留在街道账户上。2020年,思茅街道进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时,财政所出纳发现上述资金滞留街道账户,但未查清资金来源。直到2022年5月,思茅区纪委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问题后,已调到思茅区财政局工作的张仕鹏回思茅街道再次详细核实了该笔资金为2016年的集体森林生态项目效益资金。查明该笔资金来源后,思茅街道于2022年6月2日按资金原渠道进行了拨付、兑付。2022年7月张仕鹏受到通报问责。
二、景东县文井镇财政所时任所长高丕波,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兑付问题。2015年至2020年,文井镇财政所时任所长高丕波在负责镇内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过程中,工作作风不细不实,不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对县财政局返回的错误农户信息未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工作安排给临时聘用人员后跟踪督促不到位,对村级重新核实上报农户信息工作指导不到位,要求不够严格,导致反复核实上报的农户信息错误问题仍然较多,致使镇内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未及时兑付,群众利益受损。2022年6月,高丕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