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探索实施“五个一”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增强派驻监督实效。
每月一次阅文和“蹲点式”监督,抓实常态监督。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每月到综合联系监督部门开展一次阅文、“蹲点式”监督制度,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调阅资料、询问、延伸检查等方式,通过查阅会议记录、翻阅往来公文、调阅出台文件等,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的精准监督,全面了解掌握综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切实提升监督的力度和温度,增强监督的深度和精度。
每季度一次研判分析会,强化风险防控。以全面掌握政治生态情况为目标,每季度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议,结合“蹲点式”监督发现的问题或来信来访、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重点分析研判综合监督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同时,针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认真研究对策,细化防范措施,强化提醒教育,推动整改落实,有效堵塞漏洞。
每半年一次联席协调会,突出政治监督。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综合监督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的联席协调会议,共同协调研究综合监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会议,突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梳理总结上年度综合监督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情况,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研究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任务落实措施;年中会议,重点分析各部门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时限,督促查缺补漏,进一步增强政治监督和政治责任。
每年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压实责任担当。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监督关口前移,运用好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采取集中与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与综合监督部门管理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加强与综合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树牢“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管理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党员干部步调一致,做到 “向上看一看、“高压线”不要碰;向前看一看、“警戒线”不要碰;左右看一看、“隔离线”不要越;向后看一看、“防护线”不要踩”。
每个节假日一条温馨提示,划出纪律红线。坚持逢节提醒、重申纪律,紧盯重要节日重要节点,在做好法定节假日前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综合监督部门工作联络微信群,推送一条温馨提醒消息,督促综合监督部门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不越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安全出行、安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