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联络员会,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关于《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及普洱市纪委《关于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的提示》,特别对近期出现的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聚餐饮酒,酒驾等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此次通报曝光最大特点就是‘快’字,公安机关发现移交后,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连续多天对全省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表明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零容忍’,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的鲜明态度。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自觉守住法律底线,把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防微杜渐,严于律己、知行合一。”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要求。
针对我市被通报曝光的党员、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聚餐饮酒,酒驾等案例,纪检组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结合市纪委《关于切实增强全市各级党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的提示》,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倡导文明新风,革除违规饮酒、“无酒不成席”等陈规陋习。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坚持把干部日常管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入手,结合“蹲点式”调研、“双随机”监督,把党员、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酒驾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重要内容,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把“严”字贯彻始终,以监督传递压力,以压力推动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