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高度重视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不能推诿扯皮,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办理,如期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交办信访件办理标准和要求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连日来,按照市纪委市监委“2+1+1”监督执纪联动工作办法,由第四监督检查室牵头,驻市委统战部、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配合联动,组成第四抽查检查组,对负责联系的思茅区、宁洱县、景谷县纪委监委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办理情况及6家市直部门利益诉求类和涉法涉诉类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抽查。
“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有几件?办结了几件?办理情况如何?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哪些?”
第四抽查检查组现场抽查了部分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了解了县(区)和市直部门在办理信访举报件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要求各联系的县(区)和市直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逐案落实措施,对转办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把关,确保信访件按时保质保量办结。
“第四抽查检查组提出的意见政治站位高,指导性强,对景谷县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尽快召集相关部门对涉及景谷县的23件信访件再重新梳理、排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任务。”景谷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孙章文表示。
截至目前,第四抽查检查组分别按照抽检比例不低于已办结数的5%的要求,完成了对负责联系的3个县(区)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0件和6家市直部门涉法涉诉类4件、利益诉求类27件的抽检工作。
下一步,第四抽查检查组将继续发挥“2+1+1”监督执纪联动优势,督促相关县(区)和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