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情况,同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请提供一下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记录本、廉政提醒谈话记录、廉政风险点排查台账资料……”,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检查围绕一个“实”字来开展,对照各单位已签订的《普洱市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项清单式检查,对不在与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书范围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按同一个标准进行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5个问题,已提醒各综合监督单位下一步工作中完善整改。
监督检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守责、负责、尽责,领班子、带队伍,把责任层层贯通到底;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切实把分管部门的管党治党工作抓起来、管起来;要落实好管党治党措施,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形成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曹建辉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