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一下你们单位近三个月公务接待相关票据、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工会福利开支情况……”,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协同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单元组开展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情况监督检查。
熟悉政策对标对表。《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收集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对常用的制度规定条款进行分类梳理,方便又快捷。组内同志认真学习该汇编内容,掌握厘清“可为、应为、必须为”与“不予为、不得为、禁止为”的政策界限。
紧盯重点精准监督。监督检查中,突出五个紧盯: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乱发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紧盯“小金库”清理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紧盯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强化责任提升质效。监督过程中,传导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要求发挥单位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汇编》中的制度规定。
整个抽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发现相关财务处理、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规范的问题,已现场反馈,并要求立行立改。(曹建辉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