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亲自对本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安排部署,要熟悉民主生活会内容、程序和要求,审核把关剖析材料……”
前不久,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运用“2+1+1”组团联动对23家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就如何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面对面提醒。
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蜻蜓点水”“雨过地皮湿”等问题,第三监督检查室派员全程监督民主生活会,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该说明不说明、班子成员发言不聚焦或偏离主题、用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未按发言提纲对个人有关事项作出全面报告等问题进行提醒纠正;督促被组织约谈函询的要作如实说明情况,受到追责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的要作深刻检查,以此警醒其他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
为巩固拓展监督成果,第三监督检查室要求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针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报送。按照“是否坚持问题导向、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重查轻改、查而不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真正能够落实落地。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不断强化民主生活会的跟踪整改问效,加强对干部廉政档案的梳理,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廖国娜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