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制定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工作建议,请你们结合单位实际,抓紧抓细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
“在过去一年我局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差距,希望纪检监察组能指导我们建立清单……”
为深入了解综合监督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日前,西盟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主动与7个综合监督部门对接沟通,开展共商共建。
共商共建中,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和监督部门就如何加强对综合监督部门监管、制度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西盟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部门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对党委(党组)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指导,从要求综合监督部门“不能做”转变到建议部门“如何做”。
同该纪检监察组一样,西盟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前哨”“探头”作用,把“督”和“导”相结合,在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作风转变的同时,采取座谈会商、通报情况、谈话谈心等方式,就落实“两个责任”如何弹好“融合”曲,如何做到同向发力,与各归口单位共谋共建,全面提升派驻监督工作。
“我们适时督促指导被监督部门完善领导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职责内容。”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形成了聚焦靶心同向发力的共识,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按共商共建商讨内容,梳理“两个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各项制度,迅速推进“两个责任”融合举措落实见效。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构建与驻在部门常态化的沟通会商机制,注重加强与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责统一、形成合力。”西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西盟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共商共建机制,进一步发挥派驻优势,推进综合监督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协调前进。(安恩 娜果 || 责任编辑 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