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中,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与租赁补贴对象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等情况。”
“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享受未按规定开展年度复查复核,存在部分不符合享受保障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租赁补贴资金等问题……”
这是西盟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在开展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中,认真梳理发现存在问题的一幕。
安居才能乐业,保障性住房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及民生福祉。今年以来,西盟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所需所盼,聚焦重点范围、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结合“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明确责任,扎实开展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
同时,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深挖问题,严查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力量,实施协作办案,实行疑难问题会商研判、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复杂案件集中攻坚,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确保群众“有房住、住好房”。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我们把保障性住房专项整治与‘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普洱实践贯通融合,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推动政策落实公开透明、保障实施公正有力。”西盟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人介绍。
该县纪委监委围绕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住房租赁、租金收缴、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重点督促整治将租赁住房私自转租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居住;家庭因收入、购房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清理腾退;公共租赁住房长期闲置或转由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居住;承租人未缴纳租金;同时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行为,有效遏制保障性住房领域乱象问题。
截至目前,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工作提示2份,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并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1人,追缴相关违纪资金130112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建立《西盟县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并定期把保障性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名单复核结果在公共场所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公布,真正做到“阳光分配”,让保障性住房“有保障”,让群众“安居”更“安心”。(刘奕麟 刘应玲 || 责任编辑 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