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党治党主体缺位、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彻底不到位,‘一把手’没有发挥‘头雁’效应,带头破坏党内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抓不住重点、抓不到关键,监督浮在面上流于形式,监督‘前哨’‘探头’作用未有效发挥。”
近日,一场辣味十足的约谈会在景东县委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和县纪委有关负责人对2022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单位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强化督促限期整改。
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既有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派驻机构监督不力的问题。景东县纪委监委要求部门党委(党组)厘清职能职责、履职尽责的同时,主动揭短亮丑,严格要求派驻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用“责任归位”促进“责任到位”。
为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落到实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责任落实,一方面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压紧压实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否的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坚持监督向“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廉洁自律、担当尽责等方面内容,对各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格监督。
2022年,景东县纪委监委查处了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一把手”及领导班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差旅费及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6个党组织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追责问责,文井镇财政所原所长、大街镇组织委员等30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问责或通报问责,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参差不齐、斗争精神不足、斗争本领不强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从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廉洁教育等方面入手,严管厚爱兼施,刀刃向内纯洁队伍,用培训、跟班、帮带等方式优化、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发展提供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熟人监督难题、‘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八小时以外’监督盲区、‘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长期存在,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景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探索有效监督模式,持续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善向好。(罗晓清 || 责任编辑 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