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清廉普洱”建设行动工作要求,巩固提升“清廉云南”建设行动普洱实践方案取得的成效,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三家监督单位就公务接待和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开展“固堤行动”。
此次“固堤行动”,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围绕公务接待和公车配备管理使用各环节,突出纠治重点,分别做到“三个紧盯”,对在公务接待中是否做到“一事一报”,公务接待是否存在平时签单、一次性结账报销,将超标准接待拆分多次报销或平摊到各其他公务接待中进行报销,出差接待后不缴纳伙食费等其他违反财经纪律以及违规吃喝的情况和以公车维修、加油、洗车等名义虚列套取公车运维费用、公车私用、公车配备等问题开展检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职责,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监督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上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各监督单位虚心采纳,修订完善内控制度。
下一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将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经常抓长效,持续发挥“驻”的优势及“派”的权威,围绕“清廉普洱”建设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固堤行动”。(楼航宇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