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及时更新维护公示牌,切实加强河道巡查检查力度……”日前,针对乡(镇)河长制公示牌未及时更换、无人管护的问题,西盟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向县河长办下发工作提示函,既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也提醒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精细化、高质量有序推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西盟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站稳人民立场,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青山。
“河道内是否存在非法采砂的情况?”
“今年以来,你们开展巡河多少次?是否有相关记录?请将台账资料给我们看一下?”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生态之基。打好碧水保卫战,守好环境“生命线”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等,围绕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清理整治、人居环境提升等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加强“室组地”联动监督,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询问等,深入一线对河道面貌、水域状态、岸线管护、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有效监督推动各级河(湖)长真抓实干,履职尽责。
“我们构建起了覆盖全县98条河流、8座水库、1个湖、3条干渠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并持续深化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完善‘河(湖)长+水文监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党建+河(湖)长制+志愿服务’等体系建设,对辖区内重点河湖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着力抓好农业、生活等污染治理。”该县水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着力发挥监督“探头”作用,通过明察暗访、约谈提醒等形式压紧压实县水务部门牵头责任,督促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责任分工、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实现点对点确认、实打实整改,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2531人(次),清理河道20千米,清理垃圾620吨,查出疑似“碍洪”问题5处。
河道旁有生活垃圾堆积,河面出现垃圾、漂浮物未及时清理……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治人。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河(湖)长制定“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对发现的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知止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真监督、真整改,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我们将不断探索建立部门联治、全民参与的河湖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同时用好监督‘利器’,加快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西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安恩 || 责任编辑 廖翌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