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发现的4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与驻在单位党组共同会商,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推动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自巡察问题反馈以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参加巡察整改党组会的同时,多次与市检察院党组负责人进行专题沟通,要求市检察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从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观念;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形成整改合力,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
以问题为导向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市检察院党组聚焦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责任主体,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清单,将问题对号入座、责任到人、对账销号,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扎扎实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着眼完善机制体现整改实效。督促市检察院党组结合巡察整改,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改进,推进制度梳理和集成创新,总结共性问题、规律性问题,从制度流程上查缺补漏,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以健全的科学的制度体系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提质增效。(唐煜 || 责任编辑 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