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4日至7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景东县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9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景东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一)关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协调不力”的整改情况
县委常委会统筹安排县级领导干部兼任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一指挥长。抓统筹。牵头协调本乡镇挂包力量合力攻坚,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督导。做好乡镇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压实乡镇各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抓管理。对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和奖惩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召开了15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县脱贫攻坚责任清单进行专题研究,并由指挥部形成总体方案统一发声,确保指挥部政令畅通,运转高效。有效压实乡、村、组工作责任,特别是村民小组脱贫工作委员会责任,分批次抓好村民小组脱贫工作委员会的教育培训和实战化演练,将脱贫攻坚的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关于“产业扶贫模式简单且推进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景东县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烤烟、蚕桑、茶叶、甘蔗、核桃、畜牧等传统产业,通过“七带七联”等多形式开展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二是2018年到位的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
(三)关于“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缓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拆旧率达100%。易地扶贫搬迁文黑集中安置点建设共13栋安置房,2018年7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并于月底全面开工建设。五家建设责任主体明确,勘察设计、招投标手续、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程序到位。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建设,确保质量和安全,项目按时完工。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农村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竣工入住加快;出台《关于推进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C、D级危房修缮加固竣工验收后户均补助1万元。D级危房拆除重建竣工验收后户均补助2万元,4317户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面竣工。三是全力推进清凉至大朝山电站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建设任务将于2019年5月底前完工,10个村委会的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镇村公路未硬化的问题即将得到解决。省市下达的5个点农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全部完工;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11个乡镇78个行政村488.332公里的安防工程建设。
(四)关于“行业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认真梳理行业部门到户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对养老保险未缴费人员进行入户精准宣传、动员催缴,定期排名通报,任务细化分解到村、到人。符合养老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达到93.01%,2018年11月底实现100%参保。二是健康扶贫方面: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加大“三个一批”的全面落实,截至2018年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治率达99.1%,慢病签约服务管理率达100%,重病救治率达100%,154个村级卫生室达标建设全面完成,乡村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教育扶贫方面:加大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发放《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政策清单》等18.9万份,刊播转发教育扶贫新闻1000余条,向全县“建档立卡户”发送“教育扶贫各阶段资助清单”,户均一条,共计30000多条,在读大专及以上建档立卡户学生贷款信息通知面达100%,截至2018年底,助学贷款发放1809人,发放金额1354.5万元;压实各乡(镇),严格落实“双线”“六长”“四包”责任制度,根据学生的户籍,做好流失学生的劝返工作。认真组织好2018年国家“雨露计划”助学政策。
(五)关于“解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东部经济干线项目,在征求各乡(镇)意见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于2018年9月下发《景东彝族自治县扶贫项目东部经济干线国有(集体)土地房屋等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实现人民公路人民建,建好公路为人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现已完成涉及林地手续办理63公里并抓紧建设,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160万立方米。二是针对大朝山东镇干桔河水库渠道改造项目,县人民政府召开该项目的协调会,县移民开发局、县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到大朝山东镇召开现场协调会,县水务局和施工单位对干桔河水库渠道(大村农灌沟)改造工程钢管部分修复及波纹管进行排查,已于2018年12月6日全面抢修完成并通水。
(六)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打造走好“绿色”路,打好“生态”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众筹众创闯出一条脱贫新路、以“渔”获“鱼”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由“送文化”到“种文化”“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撑起打赢脱贫攻坚战“法律保护伞”等典型示范引领,营造“扶贫、扶志、扶智”氛围。二是通过电视报刊、文化墙、宣传标语、小广播大喇叭、基层党课、家庭课堂等方式,把政策宣传到位、讲解到位,提高政策知晓率。2018年在中国网、新华网等媒体累计采用脱贫攻坚新闻、信息稿件287件,推动脱贫攻坚外宣工作常态化。在电视台开办《打硬仗促脱贫》《听党话 跟党走 感党恩》系列报道和《向贫困宣战》访谈。在普洱景东网、官方微信普洱景东发布脱贫攻坚信息612条。设立脱贫攻坚户外广告牌14块,安装、喷绘宣传标语2500条(面、块)。三是大力宣传国家各项支农强农普惠性政策,让农户进一步了解自己享受的各项惠农政策。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更加关注贫困群众“精神贫困”问题,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关于“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扶贫,检验党建看脱贫”的理念,推进党建和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将“支部主题党日”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脱贫攻坚全过程,把脱贫攻坚当作党建工作的第一要务,把基层党建引领保障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分内职责,充分发挥好“桥头堡”“主阵地”作用,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三是为党建扶贫“双推进”注入不竭动力,全县166个行政村中集体经济已达到2万元以上。四是管好、用好新建88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防范社会风险。
二、履行监督责任方面
(一)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对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作风散漫等问题的1133人进行严肃追责,其中,党纪处分18人,约谈979人,问责133人,组织处理3人。
(二)关于“项目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大街镇气力村卫生室2018年7月份已通水通电并投入使用。
(三)关于“监督执纪效果不高”的整改情况
脱贫攻坚监督执纪由1个月监督检查一次,调整为根据县委、县政府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四)关于“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县级全面掌握项目具体名称、实施年度、建设规模和投资情况;清楚到户、到村组、乡镇项目或措施的总规模和投资计划。各乡(镇)财政所全面梳理各村投入的项目、资金情况,全面了解扶贫政策和项目情况,资金筹措、安排和使用情况,建设项目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群众参与情况,补齐扶贫项目公告公示短板。
三、扶贫领域作风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
制定《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县挂包处级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挂包单位,各帮扶责任人,各驻村工作队员,各村(组)干部的责任追究方式,促使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二)关于“个别挂包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负责人和5名帮扶责任人进行谈话和进行批评教育后,县邮政公司按“六进六做”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二是通过督导培训,盘活驻村工作队力量,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层层清,在抓好村情、贫情熟悉的基础上,把责任片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享受政策、收入情况等信息情况弄清楚、搞明白,铭记于心。三是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和 “挂包帮”联席办相关人员已深入到旧村与5名队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上报相关情况说明。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和“挂包帮”联席办相关人员已深入青胜村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县纪委对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期间饮酒影响工作等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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