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人民防控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邱世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周洲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年,景谷县金塔豪庭项目开发商向县住建局申请项目施工许可证,因资料不齐全,县住建局未予以审批。后金塔豪庭项目开发商在项目未批准的情况下进场施工。时任县住建局分管建设管理股副局长邱世富和县住建局建设管理股股长周洲,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该工程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直至2014年3月12日,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检查处理金塔豪庭项目违规施工问题时,才发现该项目施工方在施工一年多的时间内一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2014年10月22日,金塔豪庭项目开发商取得施工许可证。对此,邱世富、周洲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22年3月,邱世富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周洲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