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景谷县全面启动巡察工作以来,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紧扣“六项纪律”,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从相关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强、熟悉党务、财务等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的精干力量组建年轻化、专业化的巡察队伍,同时加强对巡察人员的选拔、管理、考核和培训。目前,景谷县设置5个专职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10名,每组配备组长、副组长各1名,并及时配齐了5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力量在不断增强。
做实做细巡察前的“准备课”,根据巡察对象的特点,针对被巡察单位的实际制定“个性化”的巡察方案,开出巡察清单,拓展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让巡察能察出关键问题。坚持县级巡察与乡镇纪委上下联动发力,巡察对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深挖细查村组干部及基层党员的违规违纪问题及问题线索,着力发现恢复重建、生态环境领域、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
督促被巡察单位按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要求整改工作必须见人、见事、见处理结果。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及时抓住典型、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巡察结果、反馈情况“两公开”原则,及时在被巡察乡(镇)、部门单位及其所属二级单位进行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六轮巡察完成问题整改388个,正在整改47个。
三年来,六轮“政治体检”共巡察37个党委(党组),实现巡察10个乡镇“全覆盖”,发现重点问题435个,发现问题线索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