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发票,开票时间2009年11月11日,数量47吨,金额14100元;2.水泥发票,开票时间2009年12月15日,数量50吨,金额17000元......”
整理办公室抽屉时,发现了去年参与办理专案记录的笔记本。打开笔记本,密密麻麻的发票梳理记录瞬间将我的记忆拉回到去年4月20日,这天是我第一次到专案组报到,刚进办公室,映入眼帘的就是成箱的会计凭证。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也正是要和其他组员一起梳理从西盟县某部门调取的会计凭证,并从中查找出有价值的信息。
面对成堆的会计凭证,我一时间有些无从下手,组长见我发愣,连忙对我说“小王,你可以先从会计凭证中梳理出水泥发票,然后再梳理其他发票......”组长一说,让我瞬间有了头绪,随后我一边翻阅会计凭证,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所需的发票信息。
通过梳理发现该部门在2009年至2015年间先后多次用科协经费购买水泥,且水泥的用途不明。为弄清水泥的去向,我和专案组的两名同志快速梳理了所有项目材料,从中发现该单位2009年至2015年间所涉及的项目均无购买大量水泥的情况,也无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票信息跟他们的实际业务严重不符。对于发现的问题,专案组及时召开组务会研究讨论,并将下步工作定为核实该部门购买水泥的真实性及水泥的去向。
经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各乡镇的项目材料,果然发现了该部门职工朱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安排个体户老板虚开虚增水泥发票套取经费的违法事实。
至此,专案取得了阶段性突破,一场以虚开虚增发票套取经费的闹剧也渐渐被揭开。
在专案组的努力下,朱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终于告破。2020年12月17日,朱某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人民币。
我的笔记本里关于本案的记录也画上了句号。
此案虽已过去半年,但写满办案过程的笔记本再次提醒我,在审查调查工作中要学会抓住疑点、发现问题、综合研判、细致调查,才能使陷入僵局的审查调查工作迎来转机,找到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