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迟到”的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

来源:江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1/18 20:58:00

“组长,你看这笔2021年度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名单为69人,但最后实际只发放60人,而且发放标准被提高了。”

“小沈,你把存在问题情况登记好,然后把相关政策文件、发放名单和票据一并复印装档,我们带回去分析研判。”

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监督检查时,我们组到县残联检查,发现了相关问题线索。

补贴资金能否精准、及时发放到人到户,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拿着调取回来的发放名单,我们决定先走访几户群众,了解大家领取补助情况。

“组长,大家都说收到了补贴资金,更奇怪的是,在走访中,我们发现他们实际领到的补贴资金比规定的补贴标准还要高。”

明明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260元,为什么县残联会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为什么未按照当时申报的69人发放补助?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带着一连串的疑问,我们到县残联找相关人员开展谈话。

“2021年残疾人燃油补助申报名单和实际发放名单不一致,是什么情况?”指着发放名单,组长开门见山地问道。

“当时为了争取补助资金,在班子会未讨论的情况下,我就让财务直接编制申报了,后期发放时,财务重新核定了名单,但我未认真审核,也没有提交班子讨论,就同意发放了。”县残联分管相关补贴发放的副理事长张某某说。

“那为什么不按每人260元的标准发放?”

“是我们工作疏忽,导致了问题发生……”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我们督促县残联及时给之前未享受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的9名残疾人群众补发资金,并收回给60名残疾人群众多发的补助资金。

张某某因此受到了诫勉谈话问责,其余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老张,2021年度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260元领到手了吗?”

“钱已经打到我的银行卡上了,谢谢你们的关心。”

为做实相关问题的整改“后半篇”文章,我们对收到补发资金的9名残疾人群众进行了“回访”。

看着群众的笑脸,我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群众的满意就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沈雷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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