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那些“刻”在卷宗上的名字

来源:思茅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2/01 16:29:00

“我们是思茅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按照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与你进行谈话。”

这是我作为一名案件审理主审人,第一次挂帅和工作对象交锋,也是我走上纪检监察岗位一个多月来,开启的第一次审理谈话。看着她攥得很紧的双手,说实话,我比她还紧张。

“今天请你来,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与你进行谈话,核实你的错误事实,听取你本人对组织处理的意见,并了解相关情况。”

自问,在基层工作很多年,也是经受过风浪,扛得过压力的人,怎么一个审理谈话就紧张了?我捋捋慌乱的思绪,迅速在自己脑中回想一遍谈话提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稳定谈话对象的不安情绪,顺利完成了审理谈话全过程。

是怎样一种工作经历,让我对待案件审理如此紧张?

初识纪检监察工作,要从2018年参与思茅区委巡察工作说起。40多天的巡察工作,跟巡察组的同事们参与谈话、调阅档案资料,见证了他们严肃地对待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和老纪检人罗大爹一起开展走访谈话时,听他讲了很多典型案例情况,让谈话对象接受教育的同时,对我们自己也是一种警醒。也是那时,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粗浅的认识。

2022年8月,我从思茅区委宣传部到乡镇纪委任职,开展提醒谈话、组织警示教育、化解信访问题、处置问题线索……一个个新任务接踵而来,强烈的本领恐慌一时间让我无所适从。为了尽快进入角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工具书成了我办公桌上的“常客”,翻开这些书籍,晦涩难懂的法规条例,谈话函询、移送审理等专业术语,倍感举步维艰。

2022年9月19日,区纪委监委通知我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案件审理协助工作。看着满柜子的案件和不断移交过来的审查卷宗,我心里犯起了嘀咕,这么多的案件需要审理,是怎样的“拼命三郎”才得以完成。

近两个月的审理工作,证实了我的想法。

“审理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口’和‘出口’,肩负着案件查办过程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职责,案件审理程序严谨、管理规范,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严之又严。”主任看出我的疑惑后,耐心地告诉我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让我养成了‘较真’的性格,案件质量是终身负责制,我们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专业、高效的工作对得起组织的这份信任。”主任的话,让我陷入了沉思。

从初识工具书中晦涩难懂的法规条例,到乡镇案件办理程序及要求,在一宗宗案件审理中,我逐渐储备了一定的案件办理知识量。看着主审名单上自己的签名,是职责、是荣耀,更是沉甸甸的责任。

那些“刻”在卷宗上的主审、协审名字,是值得钦佩的。也许你会觉得审理人“斤斤计较”,也许你会觉得审理人不通情理,更或者你会觉得审理人有些“古怪”,然而,正因为他们秉持的原则,扛起的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对审理工作的执着和热爱,有了他们“较真”地对待每一个案件,才会实现今天案件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现在,“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一直提醒着我,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审理、审查的每一个案件,始终保持敢于拼搏的决心、坚持学习的恒心、公平正义的信心,用好手中的权力,对得起自己签下的每一个名字。(黄明玉  || 责任编辑 廖翌含)


扫码关注 微信公众号